为加强和规范对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使我院推荐和接收推免生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根据国家教育部及我校《港澳宝典大全关于做好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港澳宝典大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关于印发< 港澳宝典大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福大研〔2010〕52号)》等有关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推免办法。
推免名额
根据福大研[2013]43号文件规定,我院学术型推免生7名,专业学位推免生5名。学院根据面试(复试)的综合成绩择优向外校推荐,推荐外校的院校应为“985工程”院校和中国科学院大学。
申请推荐到外校的我院推免生,在获取推免生资格后,若外校不能接收,则自动失去推免生资格,不能再改为推荐本院。
推荐和接收免试生条件
推荐为我院免试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生源条件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思想品德条件、身体和心理素质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心理素质健全,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调节能力。
3.业务条件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前六学期学习成绩(含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的学分绩点(学分绩点按《港澳宝典大全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排名要求分别是:
学术型:
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15%以内,前六学期一般不能有课程补考或重修(特殊情况若有,仅限1门非主要课程);对学分绩点在该专业同年级排名前8%的,前六学期允许有1门课程补考或重修。
专业学位:
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50%以内,前六学期最多只能有2门课程补考或重修;对学分绩点在该专业同年级排名前20%的,前六学期最多只能有3门课程补考或重修。
(2)较高的外语应用能力和水平,推荐类别为学术型硕士生,要求校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68分以上;推荐类别为专业学位硕士生,要求校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65分以上。
(3)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我院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进行公示。
(4)下列情况之一,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获省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奖内容应与申请学科相关);以第一作者在国家一级学报或国际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符合推免条件者申请推荐到本院;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500分以上;连续两年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在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具有特长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4.校外免试生的接收
凡外校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学校为2000年以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经申报和审批,可作为我院推免生的接收对象。
推荐和接收工作的程序
1、推荐工作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要明确个人攻读学术型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意愿,并于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上午11:30之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港澳宝典大全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书》和《港澳宝典大全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拟申请推荐到外校的填写接收学校规定的表格),以及相应证明材料。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312室。申请材料包括:
1)港澳宝典大全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港澳宝典大全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书;
3)港澳宝典大全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推荐为硕士研究生承诺书;
4)本科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各类获奖证书者,专利、发表的论文等提供复印件各1份。经我院核查原件和复印件,确认无误,核查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6)对拟申请推荐到外校的推免生,上述1)、2)两项表格采用拟接收学校规定的表格。
(2)遴选面试(复试)名单
我院推免生工作实行推荐和接收同时进行的方式,推荐工作期间即进行面试(复试),参加面试的名单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办法确定,面试(复试)人数比例为推荐限额的140%。
(3)面试(复试)
1)面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含实验动手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复试方式分笔试、口试和实验技能考核三种。专业知识测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专业知识测试的考试科目为:材料科学基础;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口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专业外语。
2)面试(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测试4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40分,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20分(其中专业外语8分,外语听力8分,外语口语4分)。
(4)综合测评
1)原则
学院进行推荐和接收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测评申请人的学业情况、德育情况和面试(复试)情况等,突出对申请人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的考查,并按权重计算出申请人的综合测评成绩,并结合申请人的志愿,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别排出名次,择优确定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推免生的初选名单(推荐类别确定后不能再更改)。
2)成绩结构
权重的构成情况是:学分绩点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是80%,面试(复试)成绩(注:百分制)占总成绩的权重是15%,德育测评成绩(注:按百分制)占总成绩的权重是5%。
3)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 × 100 × 80% + 面试(复试)成绩 × 15% + 德育测评成绩 × 5%。
(5)确定学院初选推免名单
1)复试完毕后,按考生总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初选推免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3天。
2)经学院公示无疑异后,将拟推免名单连同有关材料报送校研究生院。
3)校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录取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布。
2、接收推免生工作的程序
本院接收校外推免生,本院接收推免生与本院推荐工作同步进行,申请材料与程序同上。
面试(复试)的组织
学院设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与复试小组进行推免工作。
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9月24日(星期二),
08:30-09:00 笔试
10:00-18:00 面试
地点:材料学院实验楼404学术报告厅
体 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在复试期间须到学校规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精神执行。
其他说明
1.对获得我校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须签署《港澳宝典大全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推荐为硕士研究生承诺书》,学生处及有关学院不予进行就业等相关推荐。
2.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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